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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解读

2022-07-25 15:20:23

近日,青海省科技厅发布《“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全球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家为了赢得竞争主动,通过立法修法、调整政策、放宽国籍和移民门槛、提供巨额经费支持等举措,加大吸引留置优秀人才力度。全国各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调整人才发展战略,扩大人才政策开放度,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前所未有。在新形势下,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和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坚持党对人才工作全面领导,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不断完善“项目 人才 平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为目标,大力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以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对接融合为主线,推动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好《青海省“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对青海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创新发展开启新五年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编制依据

  聚焦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和创新型省份对科技人才的需求,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政策文件起草编制。

  三、《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高层次科技人才集聚水平明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领域集聚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在建设重点领域产业人才高质量集群和发展赋能上有所突破,在构建区域一流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上有所突破,在破解一系列“卡脖子”技术人才问题上有所突破,形成育才为基础、养才为关键、用才为根本的科技人才之路, 谱好新时代青海科技的“人才篇”,为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具体目标

  《规划》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发展目标,具体包括:

  ——人才总量持续增长。到2025年,全省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R&D )人员超过10000人,持有效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才达150人,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结构素质更加优化。到2025年,全省万人研究与发展试验(R&D )人员达30人,其中企业R&D 人员占比超过65%,有力推动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人才质量不断提升。到2025年,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1000名以上、创新创业团队30个;遴选学科带头人100人左右;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000人左右;高学历科技人才达到3000人左右;科技人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

  ——创新环境逐步优化。到2025年,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产学研用合作企业数量持续增加,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创新创业活力日益增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

  四、“十四五”时期青海科技创新科技人才重点任务

  (一)建设高质量的科技人才队伍。立足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依托国家级平台和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等,以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为导向,培养引进一批战略科学家。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面向生态安全屏障支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改善、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撑领域,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立足高原资源禀赋和优势产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加强宏观管理与协调,改善研究环境,聚焦生态环保、盐湖、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计划,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支持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与引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基础研究队伍。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重要作用,建立阶梯式支持机制,加大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支持规模,培育一支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在省级科技计划中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重点扶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人才创办科技企业,通过示范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二)创新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政策,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坚持“破四唯”“唯帽子”治理和“立新标”并举,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优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知识价值导向的分配制度,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比例。强化科技人才培育机制,不断完善“项目 人才 平台”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培养与科研项目、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的机制,以科技项目、创新平台为纽带支撑培养聚集优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形成吸引和集聚人才新优势。着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切实发挥重点实验室引才聚才作用和人才载体作用,通过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科技人员提供一流研发条件。创新交流合作机制。围绕优势学科和特色产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不断拓展与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加强与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政府间的科技项目合作。探索离岸创新、远程合作等智力引进新模式,对引智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做好国家级人才推荐和省级人才专项的初选和推荐工作,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技计划和基地建设紧密衔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重自由探索、宽容创新失败、关心关爱人才的社会环境,健全合理的引才政策环境,打造公平的人才竞争环境,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推动区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青海省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发挥区域创新优势,支撑不同区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五、《规划》实施保障

  《规划》最后部分强化组织实施保障,主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投入机制、强化考核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顺利组织实施。